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和核心资产。据国新办网站消息,7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正站在这一变革的前沿,积极构建国家层面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以激励创新并支撑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442.5万件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了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发展的总体情况。创造方面,截至今年6月,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42.5万件,权利人为企业的发明专利占比提升到72.8%,企业创新更加活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9件,提前实现国家“十四五”规划预期目标。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590.9万件,再创新高。运用方面,今年上半年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次数同比增长22.2%,一批高价值专利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场景中加速落地。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5.3万亿元,占GDP比重增至12.7%。今年1—5月,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1800亿元,同比增长14.1%,其中出口额同比增长17.7%,高于进口额增速4.7个百分点。

保护方面,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推进25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累计批复建设115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升至82.04分,连创新高。

服务方面,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编制出台《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72项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同标准办理。开放60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减至15.7个月,审查准确率达到94.2%,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审查合格率保持在97.7%,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的国际先进水平。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在新闻发布会上细数了近年成绩。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为技术创新的热点领域,数字经济创新也十分活跃。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40.6万件,占同期全社会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四成半,近五年年均增速达到21.0%截至2023年底,共有15.5万家国内企业拥有数字经济相关发明专利,较上年增加3.1万家特别是在人工智能领域,创新活力更加强劲。据悉,截至2023年底,我国人工智能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37.8万件,同比增速超40%,是全球平均增速的1.4倍。不仅如此,在国内创新加速的同时,国外企业也在不断强化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在华的专利布局。截至2023年底,共有93个国家(地区)在华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其中61.8%属于数字产品制造业

葛树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立足知识产权职能,积极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助力数字经济做优做大做强,取得初步成效。包括提出了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四个充分”基本原则,组织围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保护主体、登记方式、权益内容、保护方式、运用模式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打好理论基础。同时,在全国17个省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过8700件,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55亿元。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数据知识产权政策性文件,制定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范,设计了全国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加快建立全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开发相关的信息化系统,为在国家层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做好必要准备。

三方面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拟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更好地激励创新。要立足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积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国际合作全链条,促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发挥综合效益。要聚焦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审查支撑,大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创新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更好地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立足更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深度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促进制度型开放。要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汇集,促进更大规模利用外资,助力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要积极指导外向型企业做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切实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更好地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坚决惩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要推动知识产权与各类生产要素深度融合,充分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畅通流动。要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坚持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并举,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并重,促进知识产权与国家战略、区域战略、行业战略的深度协同,实现良性互动,提供有力支撑。

结语

 站在数字经济的新起点上,这一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与落地,将有力激励社会各界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探索,保护创新者的辛勤成果,进而推动数字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为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繁荣贡献新的力量。